两级法院协同作战强制腾房重击“老赖”
【本报讯】4月22日,西固法院与兰州中院联合出击,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腾交场地的兰州市西固区塑料制品厂(以下简称“西固塑料制品厂”)进行强制腾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张文威、副局长陈伟现场督查指导执行工作。
西固法院于2016年11月3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及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6日作出民事判决书,均已对兰州市西固区蔬菜公司(以下简称“西固蔬菜公司”)与西固塑料制品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作出处理,且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西固塑料制品厂一直未履行腾交场地义务,西固蔬菜公司遂向西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固法院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西固塑料制品厂送达了腾房公告并在该厂大门口进行张贴,责令被执行人腾交西固蔬菜公司位于临洮街蔬菜门市部的房屋场地。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向被执行人及租住户做工作,详细阐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劝说其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不予腾交场地。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经与市中院沟通协调,西固法院决定进行强制腾空。
为确保此次强制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西固法院高度重视、严密部署,成立执行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部参与、各负其责,全体执行局干警、司法警察及抽调干警共同参与执行,并制定出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明确了全体参与人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同时邀请区公证处对腾房过程进行全程公证,区医院、区商务局及部分街道社区派员协助执行。
4月22日早上8时30分,司法警察已先期抵达现场,设置好警戒线,进行安全警戒。9时,全体参与执行人员集结完毕,统一乘车前往执行现场。到达现场后,各执行小组各就各位,准备就绪。9时30分,强制执行行动准时开始。在公证员的见证监督下,执行人员依法进入执行场地,将场地及房屋内的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并装入统一规格的编织袋,编号、封口后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
新闻推荐
4月25日,市民陈女士向兰州晨报热线96555反映,七里河区下西园272号家属院6楼居民家经常白天没水吃,只有等到晚上10时以后才有可能来水,很多居民不得不半夜起来接水,居民正常生活受到较大影响。记者踏访...
兰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兰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