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最优最全最特最明 兰州新区出台招商政策加大力度推进产业快速集聚
改变土地奖励政策
落地新区的项目,新区财政将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投资强度,以企业缴纳土地(不含代征用地)出让金为基数给予奖励。
给予企业税收奖励
在税费扶持及奖励方面,在新区纳税的各类企业,奖励基数以各类企业当年缴纳的新区各类税收留成部分为基数,按照存量与增量分别核算给予企业税收奖励。
投资主体享最全补贴
已在新区纳税的投资主体,可享受“最全”生产要素补贴。
农业扶持政策宽松
针对在新区范围内投资现代农林业开发项目,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新区根据每年亩产值针对土地流转费给予相应的奖励扶持。
科技创新扶持有新规
针对入驻新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新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国家赋予兰州新区“西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国家重要的产业基地、向西开放的重要战略平台、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四大战略定位。经过6年多的建设发展,一座产城融合的现代新城基本形成。兰州新区主动适应国际、国内招商引资新变化的需要,推动招商引资规范化,招商政策公开化、透明化,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诚信营商环境,在发展中不断优化、完善、细化招商引资政策。
2018年兰州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试行)主要从投资奖励,税费扶持及奖励,生产要素补贴,融资扶持及奖励,科技创新扶持及奖励,住房、社保补贴,荣誉奖励等方面明确了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扶持,以吸引海内外投资,打造西部投资洼地、创新创业高地、人才集聚沃土。近日,兰州新区经合局相关负责人就新区产业发展扶持及奖励政策做了深入解读。
“最惠”——土地奖励政策
落地新区的项目(除房地产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开工建成后,新区财政将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投资强度,以企业缴纳土地(不含代征用地)出让金为基数给予奖励。
固定资产投资起点为2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强度最低200万元/亩,其土地价格工业土地价格为1类用地16万/亩(配套完善区域);2类工业用地15万元/亩(配套较为完善区域);代征用地价格为13.9万元/亩,该部分土地不纳入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且项目代征用地面积超过总用地面积25%以上部分代征用地费用由新区承担。
除房地产项目外,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0.2至1亿元,投资强度300万以下,以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为基数(不含代征用地)给予20%的奖励,以此类推1至3亿元,奖励额度40%,3至10亿元,奖励额度60%,10至20亿元,奖励额度80%,20亿元以上,奖励额度100%。
投资强度300万元以上,以上述奖励额度为基准提高10%的额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范围产业,以上述奖励标准为基础上调20%。
例如,若某项目为高新技术领域目录范围内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额20亿元以上,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以上,最高可奖励的以土地出让金为基数140%的奖励。
对于上规入库项目,初次在新区上规入库企业的管理者予以奖励,其中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商业企业奖励3万元,在企业上规入库正常运行3个月以后落实奖励。
“最优”——税收奖励
企业在新区纳税,可以得到额外奖励。在税费扶持及奖励方面,在新区纳税的各类企业,奖励基数以各类企业当年缴纳的新区各类税收留成部分为基数,按照存量与增量分别核算给予企业税收奖励。留成比列:增值税新区留成比例35%,企业所得税留成比例20%,个人所得税留成比例20%,资源税留成比例50%,消费税100%。
特殊行业税收奖励,在新区纳税的金融保险企业,新区财政按照其纳税额,对上年度缴税部分给予5%的资金奖励,当年增长部分给予10%的资金奖励。
个税奖励,新区纳税企业年纳税总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每50万元给予企业1个奖励个人缴纳所得税60%的名额;200万元以上的,以5个名额为基数(1个奖励个人所得税100%的名额,2个奖励个人所得税60%的名额,2个奖励个人所得税30%的名额),每200万元为一档倍数递增;金融保险企业以纳税总额20%为上限。
此外,承诺制对入驻新区企业,按照“兰州新区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试点”的相关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最全”——生产要素补贴
符合新区产业规划,并已在新区纳税的投资主体,可享受“最全”生产要素补贴。
电力补贴:电力均价为0.42元每千瓦时。年用电量300至500万千瓦时,给予0.01元补贴每千瓦时;500至1000万千瓦时,给予0.03元补贴每千瓦时;1000至2000万千瓦时给予0.05元补贴每千瓦时;2000万千瓦时以上给予0.06元补贴每千瓦时,次年结算。
燃气补贴:燃气均价为1.99元每立方。年用气量100至500万立方,补贴0.1元每立方;年用气量500至800万立方,补贴0.12元每立方;年用气量800万立方以上,补贴0.15元每立方,次年结算。
航运补贴:新开辟国内客货运航线,给予一次性10万元/条补贴;新开辟的国际客货运航线,给予一次性20万元/条补贴;新开辟的货运定期航线,自开辟之日起一年内,业载吨位80%(含)以上的,新区财政给予10万元/航班补贴;业载吨位50%(含)-80%的,给予8万元/航班补贴;业载吨位50%以下的,给予5万元/航班补贴。
铁路补贴:对通过新区铁路运达或外发货物且年运量一万吨以上的企业,新区财政给予每车2000元补贴。
“最特”——农业项目扶持政策
农林项目扶持:针对在新区范围内投资现代农林业开发项目,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新区根据每年亩产值针对土地流转费给予相应的奖励扶持。亩产值1500至3000元,给予每亩流转费400元补贴;亩产值3000至5000元,给予每亩流转费500元补贴;亩产值5000至7000元,给予每亩流转费600元补贴;亩产值7000至9000元,给予每亩流转费700元补贴;亩产值9000元以上,给予每亩流转费800元补贴。
畜禽养殖项目扶持:针对在新区范围内投资标准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投资200万元以上且修建标准化圈舍1000平方米以上的,对其标准化圈舍验收达标后按实际投资金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经认定,引进种畜禽按市场平均价格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良种农机补贴扶持:针对享受国家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的新区项目,新区财政给予国家良种补贴、农机补贴金额30%的补贴。
农业基础设施项目贴息扶持:针对在新区投资设施农业并产生贷款的企业,新区财政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贴息。
“最明”——科技创新扶持政策
创设各类实验室奖励:针对入驻新区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新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针对省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新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检测中心运营奖励:针对国家级检测中心,开展工作3个月以上的,新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针对省级检测中心,开展工作3个月以上的,新区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技术成果转化奖励:针对以技术成果在新区投资入股产生所得税的企业或个人,新区财政给予其所得税额100%税后奖励。
例如:针对购买技术成果的企业,自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年度之后起两年内,按成果所形成的新产品累计销售收入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技术研发固投奖励:针对在新区范围内从事技术研发产生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新区财政给予其固定资产投资额10%奖励。
特殊人才奖励政策:针对新区引进的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新区为其免费提供不低于200平米的住房。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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