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提出明确要求 每个单位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回收箱

兰州日报 2018-04-13 03:33 大字

【本报讯】近日,兰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兰机管发〔2018〕31号),对切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参照《兰州市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因地制宜,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单位各办公室内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办公楼层公共区域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在楼宇茶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等餐余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食堂公共区域分为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三类;办公院区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并在办公区域(包括楼宇或院落)的适宜位置按照便捷安全的原则设置有害垃圾回收箱,原则上每个单位至少设置1个有害垃圾回收箱。各类收集容器应当根据区域大小及人员数量选择相应规格,按需增加。合署办公的楼层院落公共区域由主管单位负责协调物业管理单位配置。通知要求,各机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全市率先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实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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