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将分类 处理要收费
西部商报讯 记者马莉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政府获悉,该区将实施2018至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
生活垃圾
分类有标准有区域
今年,确定211家试点推行垃圾分类,所有试点单位将配置垃圾分类设施和分类标志,6月底之前在主次干道增设分类收集垃圾箱,下半年开始在试点单位推行垃圾分类。2019年,在辖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区分类收集覆盖范围达到60%以上。2020年底前,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90%以上,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按照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城关区将在以下区域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1.居民居住区,实行四分法;2.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办公场所,有食堂的实行四分法,无食堂的实行三分法(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3.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文化体育场所、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实行三分法。上述场所有食堂或餐饮企业的,应增加易腐垃圾,实行四分法;4.商业、娱乐、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对生活垃圾实行四分法,无食堂或餐饮企业的实行三分法。
建立垃圾投放
督导员队伍
城关区将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投放方面,设置符合规范的垃圾收集容器,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建立垃圾投放督导员队伍,负责垃圾投放引导、纠察和督导。公共机构、军队、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强制分类区域,其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为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不能确定管理责任人的,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为管理责任人。分类处理方面,有害垃圾的处置由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费
“谁产生、谁付费”
城关区将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处理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保障垃圾前端分类、中转收运、终端处置等所需经费;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落实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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