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新区公安教你如何防盗

兰州日报 2018-02-13 04:32 大字

【本报讯】岁末年初,是各类偷盗案件的高发期,兰州新区公安局在加强巡逻打击相关不法行为的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防“第三只手”作案。

日前,兰州新区公安局西岔所接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施工队报案称,在巡护工地时发现一女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工地内盗窃扣件,在追赶时,该女子弃车逃跑。经办案民警调查,西岔镇巴家坡高某有重大嫌疑,西岔所民警将涉嫌盗窃扣件的违法行为人高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审查,高某如实交代了盗窃扣件的事实。

警方提醒:岁末年初,是各类侵财案件高发期,广大市民外出时,尽量别带太多现金。对商户和店主来说,不要将营业款存放于店内,做到人离开店面就将现金带走,同时要加强店面的防盗设施,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对于车主来说,车辆尽量不要停在黑暗隐蔽、人员稀少的地方,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如果附近无停车场,要将车停在光线较好、人员常出入的地方。此外,居民应养成出门、入睡反锁房门、窗门的习惯,并注意及时清理插在门缝、门把手、信箱里的各类广告、传单、信件,否则会被窃贼以为家中久无人住,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请及时拨打8256110报警。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伊晓明通讯员苏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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