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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独吞17万元账款 一物流公司合伙人谎报抢劫案被拘

兰州晨报 2018-02-08 02:53 大字

兰州晨报讯(特约记者冯忠海 通讯员樊奕昕 记者宋鹤莉)为了达到不与合伙人共享获得的经济利益的目的,违法嫌疑人李某谎称17万元现金被抢,并向公安机关报假案,以此迷惑合伙人。接到报警的城关警方迅速组织警力开展工作,最终查实并依法做出对违法嫌疑人李某治安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2月6日晚7时许,城关公安分局青白石派出所、刑警六大队先后接到市局指挥中心指令,位于城关区青白石上坪村的一处住宅外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案件,受害人李某在租住的房间门口被两名“嫌疑男子”按住头部殴打后抢走装有17万元现金的背包。由于“案情”重大,接到处警指令后,包括合成作战室、刑警六大队、刑警直属大队及青白石派出所共计40余名警力被分成了4个小组分别进行现场勘验、走访调查等工作。经过数小时的调查、研判和案情分析,办案人员陆续发现了很多疑点,在对“受害人”李某反复询问现金被抢的细节时,李某的回答也逐渐不能自圆其说。为了彻底弄清案情真相,办案人员将李某带至青白石派出所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耐心的法制教育,违法嫌疑人李某最终放下侥幸心理,交代了其不想将收到的账款分享给其他合伙人而自己用拳头打破脸部并报假警的违法事实。

记者从青白石派出所了解到,李某今年28岁,初中文化程度,此前在其父亲开办的一家物流公司上班,后因物流公司与其他几家物流公司合伙共同创业,李某遂成了专职收款人员。据李某交代,此次谎报假案也是因为自己觉得其他合伙人做得不如他们好,所以不想共享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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