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提醒:远程购物收货前先验货
【本报讯】远程购物过程中,因消费者不直接面对商家,一些商家单方设置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等不合理条款,使得消费者权益受损。鉴于去年以来,工商部门统计的电视购物投诉呈多发态势,日前,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远程购物风险大,收货莫忘先验货。
警示称,远程购物广告多浮夸。当前,一些经营者为推销产品,多是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反复播放购物广告,随意夸大宣传产品的功能效果,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者购买后发现,产品并非广告中宣传的那样,有上当之嫌。
远程购买须谨慎,不让验货别付款。消费者通过远程购物,不要轻易将钱款交付给商家或快递员,一定要打开包装当面验货,确认产品无误且质量合格后再付款。如果商家或快递员要求先付款后验货,消费者应拒绝签收。订货单据要保全,货不对板拒付款。
□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
新闻推荐
(记者甘菊萍)2月5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饮食消费提示,节日期间务必合理、科学、安全饮食消费。一、外出就餐时,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
兰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兰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