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兰州网约车准入条件
本报记者 吕霞
网约车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民个性化出行的需求,有效地填补了公交车、出租车的服务空白。但是,与发达地区相比,兰州市网约车发展却面临着缓慢而艰难的局面。政协甘肃省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在民进甘肃省委向大会提交提案反映了这一问题。
网约车加高门槛出现“玻璃门”
事情的起因要回到一年前。2017年3月,兰州市出台了《兰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增加了经营者准入条件、车辆标准、驾驶员许可条件以及服务等多项限制条款,提高了准入门槛。《细则》规定,从事兰州市网约车经营车辆轴距在2700毫米以上,价格14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在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00公里以上,并且提供互联网无线接入、手机充电器、纸巾、雨伞等供乘客使用。虽然在《细则》实施5个月后,兰州市相关部门在《细则》中将车辆标准准入条件作了调整,例如将“车辆轴距2700毫米”、“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的内容删除,在车辆价格方面,原版本中的“价格14万元以上”调整为“应当不低于本市主流巡游出租车价格1.5倍”。对网约车准入虽然降低了相关要求,但是还存在准入条件过高,导致网约车进入困难,出现“玻璃门”现象。
垄断经营致“黑车”乘虚而入
经统计,目前兰州市只有5家网约车平台。首批获证的4家网约车平台公司中只有首汽约车平台的自有车辆和吸纳的社会车辆在陆续加入在运营,其他三家还处于待运营状态。
这些现象造成了网约车运力不足,对原本准入门槛就很高的网约车市场形成垄断。网约车的垄断经营产生了很多问题:不能满足居民多样化出行需求;使得出租车行业由于处于卖方市场地位,缺少有效竞争,服务差、秩序差,拒载、拼客现象得不到解决,市民意见强烈。
“在出租车运力不足、服务差,网约车进入难的同时,由于巨大的市场空间没有得到有效弥补,导致大量‘黑车\’乘虚而入,迅速占领市场。”经过调研后,民进甘肃省委认为,“黑车”泛滥,使乘客在安全、价格方面得不到保障,也同时损害了出租车、网约车的合法权益。尽管兰州市对“黑车”运营采取了严厉打击,但是在执法过程中由于取证困难,野蛮执法、钓鱼执法、权力寻租的新乱象易发、多发。“黑车”利用“游击战术”与执法进行博弈,屡禁不止。
放宽准入条件填补监管空白
结合国内发达城市对网约车的管理经验,以及广泛征求市民意见,民进甘肃省委认为,兰州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对《细则》进行完善,不加高门槛,放宽对网约车辆和网约车经营者的准入条件限制,简化前置审批条件,适应市民出行需求。建议兰州市摆脱用管理出租车行业的思路对网约车进行管理的方式。通过加强对网约车事中监管,促进网约车与出租车进行良性市场竞争,促进出租车、网约车在竞争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通过网约车的进入,使市场空白得到填补,“黑车”运行的市场空间得到挤压,解决单纯依靠行政手段无法从根本上取缔“黑车”的现象。
同时建议,兰州市应制定和完善对网约车运营情况的监管标准,尽快完善网约车的竞争规则、信用和交易秩序,填补对网约车监管政策的法律空白。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对于不再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记录,作为网约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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