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网约车监管标准,需“量身定制”
网约车的江湖,又有了新的变化。
近期,兰州、泉州等地方政府的网约车监管政策开始调整,部分降低了准入门槛,例如准入车型标准放宽、驾驶员的从业条件放松、取消部分服务标准的要求等。
长久以来,城市出租车行业积弊缠身。网约车的问世搅动了出租车行业的死水。移动互联网的特性,让网约车平台可以有效地跟踪与问责驾驶员的服务品质。而且,网约车客观上打破了出租车行业的数量管制,增加了供给,让广大消费者享受到了共享经济的好处。另一方面,也因为当初网约车管理的不规范,一轰而上,司机鱼龙混杂,特别是平台、司机和乘客的权利义务划分不清,出现了不少乱相。
所以,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 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成为全世界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承认网约车合法性的国家;之后,地方监管部门也有的放矢地做出一系列的规范性规定,形成了对网约车“合法化+规范化”的两手管理。
在各地的规范条件中,既包括直接规定车价、轴距、排量等;也有对司机的户籍、居住证、考试等提出要求。但其中一些规定也引发不少争议,比如,之前宁波的网约车资格证考试通过率只有两成左右,考试中居然还要考“黄宗羲是哪个朝代的人”这种偏门知识。
经过近一年的政策施行,一些地方政府设置的门槛标准,有没有实现当初的目的?标准有没有“微调”的必要?这应该有针对性的解答、量身定制的解决方案。
这次兰州、泉州等地网约车政策的松动,体现了问题的一个层面。一方面这是环境所致,这些城市的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远不如一二线城市,过高的网约车准入门槛,降低了出租车业的服务供给。另一方面,兰州等城市的收入水平、发展水平有限,但是,兰州修订前的网约车准入门槛,甚至部分高于一线城市,这抑制了新业态的发展,因此受到中央主管部门的批评。
兰州等地方政府放松网约车政策,不管其动力是来自市场的呼声,还是上级政府部门的推动,都是值得点赞的。事实上,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其中就明确表态,要避免用旧办法管制新业态,破除行业壁垒和地域限制,审慎出台新的市场准入政策。
可以说,以网约车、共享单车为代表的分享经济,在业态发展、政府管理经验等各方面,中国都走到了世界前列。其中,中国政府“包容审慎”的监管智慧功不可没。
目前,一些地区网约车政策的松动释放了市场活力,这体现了对新业态弹性监管、及时调整、不僵化的理念。应根据不同城市的发展水平、交通环境,量身定制监管标准——该坚持高标准的,就不应放松;该实事求是的,也当及时放松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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