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 员工起诉讨要
务工人员张友曾去年应聘到了甘肃得利水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公司)做销售时,公司拖欠他五、六月份的工资、交通补助、电话补助共计3900元。多次讨要无果的情况下,张友曾起诉至城关区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得利公司向张友曾支付工资、交通补助等合计3900元。
2019年2月底,家住皋兰路的张友曾应聘了得利公司的销售职位,合同约定薪资为每月3000元,交通补助100元,电话费补助100元。工作了3个月后,张友曾发现,公司没有按时发放薪资,4月薪资拖欠到5月底,5月薪资拖欠到6月底,并且5月薪资没有全发,只发了2500元。为此,双方发生了分歧。2019年7月3日,张友曾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结算工资及补助。而公司负责人称,拖欠的薪资已结算清楚,可以离职。于是,张友曾将得利公司起诉至城关区法院,请求判决公司支付拖欠的3900元劳务报酬。
得利公司辩称,张友曾没有按照规章办事,没有任何的书面汇报材料,并不能确定完成了销售任务。2019年5月,公司告知张友曾工资底薪调整为2500元,工资发放单上张友曾已签字确认,故公司没有拖欠工资薪金。2019年11月20日,城关区法院判决得利公司向张友曾支付3900元。得利公司对判决不服,上诉至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5月11日,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由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目前,张友曾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孙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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