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将引进高水平人才488人 11月27日至28日在清华、北大举办招聘会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11月2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兰州市面向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引进人才488人。其中,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51个岗位226人,企业计划引进36个岗位262人。户籍不限。
据了解,引进对象是学校为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已录用到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2018年、2019年兰州市赴高校专项引才中,与兰州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书且弃约人员不得报考。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核、现场签订引进协议书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与兰州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中,与红古区、皋兰县、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按规定在市内流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按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或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
兰州市将于11月27日、28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举办招聘会。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甘肃省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其他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个人简历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工作)实绩等。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请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程序,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意向报名人员可根据岗位需求汇总表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企业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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