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 3月1日起新增28处电子警察

兰州日报 2019-02-26 01:36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技术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通行秩序、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以及假牌、套牌车辆查缉等方面的功能。

经皋兰县县政府批准同意,皋兰县公安局根据皋兰县道路实际状况,新建了28处电子警察交通监控设备,目前已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使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将从2019年3月1日凌晨1时开始,对监控设备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皋兰交警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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