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民政局关于对皋兰县忠和镇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

兰州日报 2018-04-13 03:33 大字

根据《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兰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建筑物名称的通知》(兰民基发〔2006〕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以下地理实体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

将位于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内的兴民路以西、金茂街以北、九合路以东、青年街以南拟由甘肃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实体命名为“御景龙湾”。

特此公告

编号:(2018)002号二O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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