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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窗户都渗水 这新房让人住着不舒坦

西部商报 2017-08-10 06:53 大字

(记者 陶怡杉) 皋兰县亿家品尚小区居民苗女士买了新房后,问题不断,洗手盆下面的水管渗水,一下雨窗户也渗水。物业多次推托至今无人修理。8月7日上午苗女士向本报反映此事。

苗女士2015年8月底在皋兰县亿家品尚小区买了房,今年3月份装修准备入住。在装修的过程中发现洗手盆下面的水管渗水,苗女士认为这是房屋质量的问题,便将情况反映给物业公司,但是物业公司却迟迟没有人过问。无奈之下苗女士找人修好了管道。然而8月6日因皋兰县下大雨,苗女士家客厅窗户出现渗水情况。苗女士说“我找到物业公司,但是物业的工作人员称已经过了2年的质保期要住户自行解决。我交物业费出了问题物业却不管,并且这也是房子原本的质量问题,物业应该负责。”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管理该小区的尚品物业,物业的魏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费是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苗女士所说的管道和窗户的问题是施工单位的问题,现在已经过了2年的质保期,施工单位不再进行维修,物业也没办法承担维修的责任。

就此记者咨询了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陈胜律师,陈律师表示,首先住户应该查明漏水的具体原因,如果漏水是由于公共设施主管道漏水那么物业公司具有维修义务。如果漏水是由室内业主自有的管道漏水,或者是由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水,那么由业主自行承担。对于窗户漏水如果在质保期内开发商应该承担维修义务,如果给业主造成损失也因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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