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民政局关于对忠和镇部分地理实体命名的公告
根据《兰州市地名管理办法》、兰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建筑物名称的通知》(兰民基发〔2006〕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以下地理实体进行命名。现予以公告:
将位于皋兰县忠和镇盐池社区内的规划中和路以西、14号路以北、规划保和路以东、规划贞观街以南拟由甘肃兆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建筑实体命名为“万科城”。
特此公告
编号:(2017)001号二O一七年八月七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8月3日上午,皋兰县召开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会议指出,皋兰县要于今年年底在全市率先实现整县脱贫。市委副书记郭智强、市政协副主席张永财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在查找和认清存...
皋兰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皋兰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