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法院实行绩效考核积分制

甘肃日报 2018-09-21 06:57 大字

本报玉门讯(记者尤婷婷牛翊龙)玉门市人民法院近年来实行绩效考核积分制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了法官的办案质效,从原来的“要我办案”转变为“我要办案”,使群众有了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玉门市人民法院科学界定积分制考核,落实组织管理,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奖励、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提升了干警的创先争优主动性,干警的优秀与否,都是用实绩说话,年底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的评选更加具有说服力。同时改变以往的年底一次性考核,采用季度考核加年底考核的积分管理模式,对干警加强日常工作监管,进行季度、年底积分公示制度,加强了对干警管理力度。绩效考核积分制管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具有更强的执行力、约束力和公信力,法官、法官助理、行政人员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在本职岗位上争优秀,在提升案件质量上作贡献,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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