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高位推进加快法治肃北建设
本报肃北讯近年来,肃北县深入实施“135+”发展战略,坚持法治肃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统筹推动地方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建设富强活力智慧和谐幸福肃北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县深入推进。肃北县坚持依法执政,严格按照依法治县五年规划,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制定《中共肃北县委常委会“十不准”纪律要求、“十倡导”工作准则》《中共肃北县委全会议事决策规则》等8项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法治肃北建设。
科学民主立法,立法质量逐步提高。肃北县在立法过程中,坚决贯彻国家大政方针,切实反映自治县各族人民群众的意志,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地方立法的公开化、民主化、透明化;坚持遵守宪法,坚持地方特色,坚持从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特点出发,确保所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符合上位法的规定和民族自治地方改革发展实际需要,修订颁布《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草原条例(修订)》,报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牧农村公路管理条例》,使立法工作始终服务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事业。
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全面加强。实施《肃北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推进乡镇、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目前4个乡镇、2个社区及12个执法部门均聘请专业法律工作人员,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全面启动政务服务大厅业务入驻、集中办理工作,切实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简化流程,限时办结。至目前,全县共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308项,便民服务办事流程进一步简化,群众和企业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践行司法公正,筑牢公平正义防线。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抓好公安改革、司法行政改革。目前,法院现有员额法官7名,辅助人员23名;检察院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比例分别压缩控制为28.6%、42.8%、14.3%,现有员额检察官5人,检察辅助人员8名,司法行政人员4人,书记员2人。法院、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15名,公安局招录辅警50名。逐步建立统管模式下科学规范的经费保障机制,年初,已完成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管改革。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分级归口办理控告申诉案件。落实自治条例及实施办法,积极推进蒙古、汉“双语”培训和执法办案,维护宪法权威和公民的权益。
开展普法教育,全民法治意识增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深入全县28个村(社区),专题宣讲宪法。利用苏力德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蒙古、汉双语宣传宪法、自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满足广大牧农民群众知法、学法的需要。
强化法治保障,打造过硬法治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至目前,全县行政执法持证人员643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32人,确保行政执法职权由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行使。
(肃北县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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