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调解首例公益诉讼案
本报肃北讯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以庭前会议的形式,成功调解由肃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
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肖某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雇佣他人在肃北县马鬃山观音山矿区非法采矿,期间将大量含氰废水直接排入矿坑,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案发后,肃北县环保局通过招标由相关部门对被污染矿区进行了全面治理,后经专业勘察机构检测,治理后的矿区地下水中氰化物含量全部合格,土壤中氰化物未超标,并由此产生相关治理工程费、环境检测费、监测费、监理费、技术咨询费等。公诉机关就此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肖某某依法承担上述费用。肃北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进行调解,最终肖某某自愿赔偿被污染矿区相关治理费用共计1797856.50元,并全部履行完毕。
该案是肃北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该院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从严、从快惩处污染环境犯罪,为建设美丽肃北作出积极贡献。
(娜仁格尔勒)
新闻推荐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巴海涛徐刚记者刘学智文/图)4月18日,记者在肃北县青山道灌溉支渠重修施工现场看到,以前的旧渠已经被拆除,大...
肃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肃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