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端”到田间 酒泉市肃州区法院司法助农见闻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孙海峰 通讯员 王晶晶
酒泉市肃州区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经济纠纷案——原告赵某身在总寨镇家中,被告王某某远在琼州海南,双方当事人通过“云端”法庭隔空对簿公堂,经过一番审理,又通过“云端”握手言和。
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性,肃州区法院将“智慧法院”技术与司法实践深度结合,将法律触角从“云端”延伸到田间地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维护正常司法秩序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肃州区法院“云端”在线办理案件89起,通过微信调解案件73起,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云端”审理“微端”调
“原以为案子还得等几个月呢,没想到今天通过视频方式开庭,感谢你们!”刚刚通过“云端”法庭调解拿到欠款的当事人王某,真诚地向法官表达了谢意。
受疫情影响,许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为确保审判工作有序进行,肃州区法院在“云端”率先发力,通过集约送达中心无接触秒速送达,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收到诉状、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享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从“云端”到田间地头, 从“微端”到农家小院,肃州区法院将通讯软件的社交功能与司法服务相融合,便于调解工作展开。贺某欠李某化肥款长期未付,李某将其诉至法院,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审理法官在取得原被告同意后建起微信群,通过微信视频与双方沟通,释法理、讲利害、辨是非,劝导双方重诺守践。贺某最终在微信群中向李某致歉,当场通过线上转账方式履行了付款义务。
“露天法庭”不打烊
庄严的国徽挂在院墙正中,下方坐着法官,两名被告相隔两米轮流发言,农家小院里正在审理一起涉农案件……
正值春耕复工关键时刻,争水、争地、农资买卖等涉农纠纷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肃州区法院开辟了涉农“绿色通道”,将法庭从室内搬到了露天里、田野上、大院中,实现了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结,为推进春耕备种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主动答疑赢民心
针对春耕期间部分执行申请人多次到庭询问案件进展的情况,肃州区法院三墩法庭通过视频方式与12名申请执行人线上沟通,将执行案件流程节点信息、案件进展状态及有关材料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特殊时期通过这种方式让申请执行人了解案件进展,一方面能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促进执行规范、公正,另一方面能取得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银达法庭庭长陈岩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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