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酒泉新丝路种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酒泉新丝路种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我局于2019年5月8日立案侦查,并发布报案公告,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为加快办案进度,依法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再次公告在酒泉市向该公司及相关机构投资且尚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人,务必于2019年11月30日前,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到我局经侦大队报案,请投资人相互转告。逾期不提供材料报案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937-5927084
联系人员:王警官李警官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2019年11月6日
附件:报案群众需要准备资料:
1.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有效期内);
2.投资银行卡、接收利息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投资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加盖银行公章的投资交款凭证和投资(接收利息)银行卡交易资金明细原件一份(交易明细调取起始时间:第一笔投资日向前延伸6个月开始,2018年12月31日截止,交易对手名称和交易对手账户号码必须调取完全,不得用符号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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