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2019年第6期

酒泉日报 2019-07-05 03:08 大字

为确保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区财政审核批准,同意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将位于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坐南向北3号、8号商业门店2处,肃州区仓门街28号商业门店1处,肃州区解放路(原区工商局)家属楼下(原百康按摩)商业门店1处的租赁权采用现场公开竞价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二、招租标的概况

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坐南向北3号商业门店,建筑面积57.67㎡;8号商业门店,建筑面积50.13㎡。

肃州区仓门街28号商业门店,建筑面积10㎡。

肃州区解放路(原区工商局)家属楼下(原百康按摩)商业门店,建筑面积35.53㎡。

具体情况可到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肃州区财政局416室)了解或电话咨询(电话:2676829、2677388)。

三、租赁期限、竞价起始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为1年至3年,由租户自由选择,自2019年7月26日起。

2.招租竞价起始租金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坐南向北3号商业门店竞价起始年租金为1.92万元;8号商业门店竞价起始年租金为1.8万元;肃州区仓门街28号商业门店竞价起始年租金为0.44万元;肃州区解放路(原区工商局)家属楼下(原百康按摩)商业门店竞价起始年租金为1.09万元。

上述出租资产,在租赁期内租金每年环比递增3%(即第一年租金按竞租成交价缴纳,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增长3%缴纳,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3%)。

3.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资产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即在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后面履行年限以此类推。

四、招租竞价方式

1.两位或两位以上报名者,采用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竞租,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每年200元,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2.只有一位报名者可协议出租,第一年租金为竞价起始年租金与竞价递增幅度之和。

五、现场招租竞价时间、地点

1.招租竞价时间:2019年7月25日上午9时,未按时间要求参加公开竞租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权。

2.招租竞价地点:肃州区财政局五楼二号会议室(肃州区财政局四楼南503室)

六、招租竞价报名地点、时间

1.招租竞价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至2019年7月24日下午4时,逾期不再受理。

2.招租竞价报名地点: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肃州区财政局416室)。

3.报名联系人:王庆虎

电话:2676829267738819993708889

七、竞租保证金及交纳账户

1.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坐南向北3号商业门店竞租保证金贰万肆仟贰佰元整;8号商业门店竞租保证金贰万叁仟元整;肃州区仓门街28号商业门店竞租保证金陆仟肆佰元整;肃州区解放路(原区工商局)家属楼下(原百康按摩)商业门店竞租保证金壹万叁仟玖佰壹拾肆元整。

2.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开户行:工行肃州支行营业部

账号:2713035309200059042

3.注意事项:竞租保证金不可他人代缴,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在进账单上需注明竞租标的,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账户为准;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工作结束后,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以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超出合同履约保证金部分转作出租资产租金;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竞租工作结束后无息及时退还;竞得人应在竞租工作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与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同时交清第一出租年度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竞得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和未经公证处公证,视作自动放弃承租权,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招租竞价报名须知

1.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持有效证件均可参与报名;不接受曾经有拖欠我中心出租资产租金、水电费及有关税费等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

2.竞租人可到招租方查阅相关招租资料,若有疑问,应在报名前向招租方咨询。一旦报名,视为无异议,即表示同意接受《招租公告》各项规定的约束,表明已完全了解招租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名和参与公开招租竞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

3.有意竞租者,在报名期限内,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招租公告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资料,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后,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获得参与公开招租竞价资格。

4.出租资产按照现状(空房)出租,不再承担任何维修等费用。

5.承租人在签订合同之日,需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其中: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坐南向北3号、8号商业门店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肃州区仓门街28号商业门店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仟元整;肃州区解放路(原区工商局)家属楼下(原百康按摩)商业门店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叁仟元整。

6.特别声明:上述招租资产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转租、变相转租、分租等。

九、招租标的预展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自行到现场踏勘。

十、招租监督:肃州区财政局国有资产出租领导小组成员。

十一、本次招租公告在肃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和酒泉日报(2019年7月5日)公布,同时在区政府、区财政局、各社区、各乡(镇)公示栏及招租标的现场张贴。

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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