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任命决定 (2019年2月20日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政协酒泉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吴兴福同志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新斌同志担任市政协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农业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职务;
汤淑红同志担任市政协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经济农业环境资源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廷臣同志担任市政协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涛同志担任市政协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贺华东同志担任市政协文化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李金贵同志担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段智平同志担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庄晓春同志担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学习与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若彤同志担任市政协民族宗教与三胞联谊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冬梅同志担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民族宗教与三胞联谊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吉彪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祁林鹏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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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酒泉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