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爽“安”“净”过大年

酒泉日报 2019-02-15 10:52 大字

本报讯(实习生杜文雅)今年春节期间,酒泉市城区内烟花爆竹燃放量与往年相比明显减少,城区内大多数区域安静安全、干净整洁。近年来,市及肃州区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力度,市民群众文明安全意识不断提升。不少群众认为,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让年味变得更清新,让游玩拜年更安心。

“年前小区里就张贴了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感觉效果还是很明显的,放炮的声音越来越小了,路面也干净了许多。”市民刘女士说,虽然春节放鞭炮好像更喜庆些,但是只要家人能在一起团团圆圆、热热闹闹,就不需要拘泥于庆祝的形式。

“今年我这个区域的垃圾比往年少了许多,不让放鞭炮,给我们减轻了负担。”在酒泉城区肃州路清扫保洁的一环卫工说。

据肃州区环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春节前一周,肃州区环卫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倡导市民文明环保过年。据环卫工人反映,春节期间城区内各小区、公共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明显减少,不过个别街道的门店、商户门口还有燃过的鞭炮垃圾。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在法幢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垃圾比较多,清扫起来相对困难。

酒泉城区“最严禁燃令”自2016年出台以来,今年已是第三个春节了。禁令明确规定了东至航天北路,南至祁连路—盘旋东路—敦煌路,西至飞天路,北至北大河东西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禁令规定,在禁燃区域内,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以前过节出门就怕遇到放鞭炮,突然响了很吓人,而且也很呛鼻。现在出门就放心多了,没有噪音没有刺鼻的味道,这个春节过得很好。”市民王女士说。

据了解,春节前夕,市公安局要求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并开展了大规模联合检查行动。同时,市安监局进行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专项督查,扎实做好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等各环节监管,并对爆竹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确保酒泉市烟花爆竹行业经营安全有序。此外,由于春节期间人流量大,节前肃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今年春节期间,肃州区共发生4起火灾,主要是农村柴草燃烧引发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火灾事故数量明显下降。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春节期间(2月4日至2月10日),酒泉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27.9%;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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