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商局: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酒泉日报 2018-11-29 09:31 大字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部门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扩大“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等改革成效,持续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市场主体持续增长,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2014年3月1日,市工商局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27个行业,其余行业在申请工商登记时,不再将公司实收资本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一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取消了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全面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宽进”原则。

二、牵头抓总,全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全国统一“多证合一”改革意见下发后,市工商局着重做好国家层面的整合事项与地方整合项目的融合与衔接,实现了26个部门55项涉企证照事项全部整合到营业执照上,落实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档管理”的工作模式。至10月底,全市共核发“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3772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16759份。

三、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今年6月30日起,推行企业名称(含农专社)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根据省工商局部署,取消名称核准权限限制,除涉及前置审批许可事项和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再实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含农专社)由申请人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申请使用的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申报,企业登记机关不再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市工商局整合优化企业和投资者办事流程,将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受理纳入“多证合一”备案事项整合范围。申请人通过工商部门的“单一窗口”申请办理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企业设立登记后及时将信息推送至商务部门。至10月30日,外商投资企业实有113户,注册资金10205.58万美元,同比户数增加10.78%,注册资金增长66.82%。

五、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38号)下发后,市工商局结合全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将企业开办时间由省政府规定的8.5天压缩至5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正在贯彻落实中,市工商局率先将企业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办结。

六、全面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2017年3月1日起,全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工作全面推行,有效破解了创业者“退出难”问题。至今年10月底,公告简易注销登记企业716户,办结简易注销登记667户。

七、落实“政银便民通”改革任务。市工商局积极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衔接,开展了2次“政银便民通”业务集中培训,注册申请人可就近选择银行营业网点,免费委托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事项,节约了时间成本和创业成本。至目前,已成功办理业务160件。

八、“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市工商局明确4个方面12项改革重点,代拟转发《通知》至县市区政府。9月27日,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下发,市工商局组织相关部门先后3次参加了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证照分离工作,及时向市直部门、单位分配了用户名、密码,保证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九、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按照《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酒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表》和《酒泉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书》,并下发通知,自9月13日开始在全市工商系统登记窗口实行,不再索要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申请人只需签署申报表和承诺书,对其申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房屋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负责,便可申请注册登记,进一步减少了登记机关的自由裁量权,规范了登记行为,缩短了办照时间。

商事制度改革的纵深推进,进一步释放了改革红利,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民间创业热情有效激发。改革以来,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占市场主体总数的97.21%,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主导地位凸显。

市场主体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公司制企业的大幅增长,使产权明晰、治理科学、运转高效成为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全市登记注册公司制企业占企业总数的84.92%。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从产业分布情况看,一、二、三产市场主体呈“金字塔”形。其中,分布在第三产业的市场主体80748户,占比84.90%;分布在第二产业的市场主体7647户,占比8.04%;分布在第一产业的市场主体6713户,占比7.06%。

新登记企业保持经营活跃状态。通过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部分新登记企业的调查回访,全市新登记企业约有70%保持经营活跃状态。改革红利释放,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

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改革保障了劳动创业权利,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至10月底,全市实有市场主体95818户,市场主体总量稳中有升,同比增长10.03%;全市实有市场主体注册资金1541.56亿元,同比增长12.77%。其中,内资企业实有2653户,私营企业实有21176户,外商投资企业实有113户,个体工商户实有6806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有3815户。个体工商户吸纳从业人员12.58万人,同比增长8.88%。

□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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