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家中废旧金属收购站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环发〔2006〕28号),肃州区家中废旧金属收购站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肃州区家中废旧金属收购站废旧塑料加工项目位于酒泉市废旧物品交易市场(312国道酒航路入口500m)。项目占地面积2311.88m2,总建筑面积880m2,其中生产车间两座共占地640m2、库房一座建筑面积80m2、原料罩棚一间建筑面积150m2。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10m2)以及沉淀池等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肃州区家中废旧金属收购站
联系人:胡家中
联系电话:13139487328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
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1779310396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及有关资料收集,编制环评报告并交由建设单位报送环保部门评审、修改报告及最终报批。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区环境概况调查,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及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对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环评工作中应着重关注哪些方面的环境问题;
3.对本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理性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及有效时间
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电话等方式,也可直接面谈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环保主管部门反应。征求意见有效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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