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工作机制 化解家事纠纷 肃州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路子
本报肃州讯随着婚姻家庭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肃州区人民法院民事法官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路子,稳妥处理家事纠纷,50%以上的家事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创新审判组织,组建家事案件审判团队。根据婚姻、妇女和儿童权益、老人赡养类等家事案件的特点,肃州区人民法院挑选审判工作经验丰富、耐心细致的女法官作为主导力量,发挥女性亲和力强、情感细腻的优势,以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民一庭承办家事纠纷案件200余件,服判息诉率达92%。
创新工作方法,人文化解当事人心结。不管在诉前、诉中还是诉后,都积极给予当事人适当的心理支持。案件审理过程中,邀请具有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参与调解。判决后,对一些情绪仍然激动或者存在执行困难的个案,开展庭后关怀工作,将判后答疑与心理疏导结合起来,真正化解矛盾。
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升案件调解效果。不断加大对工作人员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力度,1名院领导、1名员额法官参加了全省法院系统家事审判改革培训班;举办法官讲堂,从家庭权益维护、心理健康教育、婚姻家庭等方面入手,对家事调解员进行培训。积极组织维权志愿者,动员年轻干警勇当志愿者,积极参加培训,开展交流探讨学习。通过报告会、培训班、座谈会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员额法官、调解员队伍及维权志愿者队伍的依法维权能力。
创新责任机制,形成解决家事纠纷合力。为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注重发挥引导作用,出台《关于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及加强家事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立案、送达、审判、执行等职责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建立联调机制,通过与乡镇、社区、机关、企业联络,积极发挥基层组织优势,依托司法所以及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多渠道调解,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通过有关政策法规咨询、案件信息通报交流,庭前、诉中、判后衔接、定期研讨、合力疏导等方式,解决家事纠纷案件。
创新普法形式,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开展送法进单位、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针对家事纠纷案件中的一些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解疑释惑,早宣传、早教育、早化解,减少和避免家事纠纷发生。
(岳天和庞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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