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声明

酒泉日报 2018-07-09 10:55 大字

肃州区东关楼群平房棚户区东环东路25—4号房屋,系本人于2000年购买,房屋总面积共33.58平方米,砖木结构,其中合法房屋面积33.58平方米,配套房屋面积0平方米。因当时没有及时办理房屋登记和土地登记手续,现本人向汉唐街南社区棚改办提出房屋权属申请认定。为了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自声明之日内起7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权属异议,本人将持相关证件到汉唐街南社区棚改办办理产权认定手续。

声明人:王文涛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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