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2018年第4期
为确保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区财政审核批准,同意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将位于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商业门店2间和肃州区公园路90号商业门店4间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二、招租标的概况
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原肃州区检察院办公楼西侧)7号门店(原华诗婷美容美体)建筑面积为57.67m2;12号门店(原聚鑫干鲜水果)建筑面积为50.13m2。
肃州区公园路90号商业门店4间,自东向西1号门店(原棋牌室)、2号门店(原丫丫发型设计)、3号门店(原广源商行)、4号门店(原棋牌室);1号和4号门店建筑面积约为38.25m2;2号和3号门店建筑面积约为40.05m2。
详细情况可到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肃州区财政局205室)了解或电话咨询。
三、租赁期限、竞价起始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赁期限为三年,2018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6日。
2.招租竞价起始租金
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7号门店竞价起始租金(第一年租金)1.92万元;12号门店竞价起始租金(第一年租金)1.8万元;
肃州区公园路90号商业门店自东向西1号和4号门店竞价起始租金(第一年租金)1.15万元;2号和3号门店竞价起始租金(第一年租金)1.21万元;
上述出租资产租金,从第二年起租金环比递增10%(即第一年租金按竞租成交价交纳,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增长10%交纳,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的基础上增长10%)。
3.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资产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提前一个月(即在上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一次性付清,后面履行年限以此类推。
四、招租竞价方式
1.两位或两位以上报名者,以竞价方式竞租,每次竞价递增幅度不得低于每年200元,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2.只有一位报名者可协议出租,第一年租金为竞价起始租金与竞价递增幅度之和。
五、招租竞价时间、地点
1.招租竞价时间:2018年6月7日上午9时。
2.招租竞价地点:肃州区财政局五楼二号会议室(区财政局四楼南503室)
六、招租竞价报名地点、时间
1.招租竞价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6月6日下午4时。
2.招租竞价报名地点: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肃州区财政局205室)。
3.报名联系人:李华旦
电话:267682915339499766
七、竞租保证金及交纳账户
1.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商业门店竞租保证金贰万叁仟贰佰元整;肃州区公园路90号商业门店竞租保证金壹万肆仟柒佰元整。
2.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户: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开户行:工行肃州支行营业部账号:2713035309200059042
3.注意事项:竞租保证金不可由他人代缴,交纳时在进账单需注明竞租标的,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账户为准,竞租保证金在竞租工作结束后及时退还未竞得人。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可以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超出合同履约保证金部分转作出租资产租金。竞得人应在公开招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肃州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并交清第一出租年度租金,竞得人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租赁合同,视作自动放弃承租权,其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八、招租竞价报名及其他
1.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社会组织持有效证件均可参与报名。
2.有意竞租者,在报名期限内,企业法人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招租公告指定报名地点提交报名资料,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后,向指定账户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获得参与公开招租竞价资格。
3.出租资产按照现状(空房)出租,不再承担任何维修等费用。
4.承租人在签订合同之日,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商业门店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伍仟元整;肃州区公园路90号商业门店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叁仟元整。
5.特别声明:肃州区北门十字74号楼下7号、12号商业门店禁止用于经营酒吧、棋牌、洗车行业等影响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营项目。上述招租资产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转租、变相转租、分租等。
九、招租标的预展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自行到现场踏勘。
十、招租公告在《酒泉日报》刊登(2018年5月17日)和区政府、区财政局、各社区公示栏、各乡(镇)公示栏及招租标的现场张贴。
肃州区财政局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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