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酒泉城区非机动车辆违规停放行为

酒泉日报 2018-05-17 09: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韩蕾通讯员刘晓莉)5月10日,市容协管员依法对酒泉城区四条大街和汉唐美食街、东方广场等地违规停放的各类非机动车辆进行拖曳和清理。这是今年肃州区开展的第101次拖曳行动。

近年来,酒泉市采取定时段、定路段、定责任的“三定”办法,以酒泉城区四条大街和汉唐美食街、东方广场、鑫利广场、大明步行街、富康购物中心及校园周边等区域为重点,按照有序管理、方便市民的原则,划定了非机动车辆停放区域,并放置警示牌,引导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同时,安排市容协管员全天候巡查,一旦发现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及时予以纠正,大力规范酒泉城区非机动车辆停放行为。

据了解,市容协管员平均每天纠正和依法拖曳违规停放非机动车辆30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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