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第20号)(2018年3月28日酒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平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振生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战玲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倩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宋臻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巧梅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王涛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蔺春辉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刘平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王振生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刘倩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宋臻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涛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蔺春辉的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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