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服刑人员向好改造 酒泉市两名服刑人员今年春节获准回家过年
本报讯(记者王荣)狗年春节,酒泉市两名服刑人员在“感恩归途”离监探亲专项活动中获得批准,回家3天,与亲人团聚,正月初二下午6点准时返回酒泉监狱继续服刑。
2月15日是农历腊月三十,上午8点半,酒泉监狱“感恩归途”《服刑人员离监探亲证明书》颁发仪式如期举行。仪式上,被批准离监探亲的辛某某和韩某某两名服刑人员按照既定程序庄严宣誓,工作人员为他们佩戴了社区矫正定位电子腕表。
“服刑人员回到家后,我们严格按照监狱的相关规定对他们进行了手机定位、电子腕表定位实时监控,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时入户见面,通过手机微信聊天形式进行监管。”肃州区司法局副局长陈国皇说。
2月15日上午10点,两名服刑人员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家,与亲人们紧紧相拥,热泪盈眶。给年迈的父母擦擦脸,和妻子、孩子聊聊天,两位服刑人员特别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政府能给我这一次和家人团聚的机会,我很激动,回家的感觉真好,我也特别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酒泉监狱服刑人员韩某某说。
据了解,此次“感恩归途”离监探亲活动是酒泉监狱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推进监狱行刑社会化、引导服刑人员真心认罪悔罪、提高改造质量的具体体现。
酒泉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朱发宏介绍,这次选出来的两名离监探亲服刑人员服刑期间没有违规违纪行为,是2017年度监狱积极改造分子,经过危险性评估,两人危险性相对较低,而且探望的近亲属就在酒泉本地。
通过这次活动,将激励服刑人员向好改造,把亲情关爱化作改造的动力,加快改造步伐,做好典型示范,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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