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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师范学校(酒泉市实验中学)关于征集校史资料的公告

酒泉日报 2017-11-14 09:54 大字

酒泉师范学校的前身是公元1467年(明成化三年)肃州都御史许廷璋创办的“肃州学宫”。1547年(明嘉靖二十六年)肃州兵备副使唐宽扩建学宫并改名为“酒泉书院”。1881年(清光绪七年)改“书院”为“举院”,开闱乡试、就地取士。1918年(民国七年)“举院”被改建为“甘肃省立第九师范学校”,成为酒泉举办新式教育之开端,师范教育由此传承至今。2018年酒泉师范学校将迎来100年华诞,学校决定举办建校100周年校庆。为展示学校各个时期的办学成果,传承“勤、慎、诚、毅”的校训精神,激发师生励志求学、忠诚报国的情怀,特向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子女征集校史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料范围

(一)文字类

1.师生们使用过的教材(含手稿)、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2.反映学校建设、发展的文件(含招生简章、规章制度)、资料、报刊等;

3.反映校园生活的各类教师、学生自办刊物等;

4.校友书法作品、回忆录、个人专著等。

(二)照片类

1.师生个人在校学习、工作时的照片;

2.班级的毕业照或毕业纪念册;

3.反映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照片;

4.反映校园学术、文化、体育生活的照片;

5.反映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照片;

6.反映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照片;

7.反映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检查等的照片;

8.参加全国及国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的照片;

9.党代会、团代会及党团组织活动的照片。

(三)实物类

1.学校不同时期的徽章、纪念章、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医疗证(卡)、校车乘车证、毕业文凭、职务职称聘书、党员证、团员证等证件;

2.学校不同时期的饭菜票、饭卡、上机卡、学校各类活动的入场券等凭证;

3.学校不同时期的信封、信笺、书签、记录本、作业本、实习本、试卷、成绩单、海报、通告、横幅等;

4.交流活动中获赠的有纪念意义的锦旗、画册、礼品、邀请函等;

5.各级各类奖励证书、奖杯、奖牌、奖章等;

6.各类题词、题字等;

7.与校史有关的录音、录像、艺术作品等;

8.学校不同时期的办公用品等。

二、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

凡自愿将自己收藏的酒泉师范学校校史资料、实物捐赠给学校者,学校将统一登记造册存档并颁发捐赠证书。

2.复制

对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亲属)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将复制或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亲属)。

对所有提供捐赠和复制的个人,除颁发证书外,还将于后期提供一份《校史资料纪念册》作为纪念。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云

联系电话:0937—2613281

13830786633

电子邮箱:513741181@qq.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东文化街47号,邮编:735000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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