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关于开展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的公告

酒泉日报 2019-07-24 00:31 大字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从2019年7月下旬开始至10月底,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等9个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常规巡察,对人防、教育领域8个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对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的6个部门单位进行“回头看”,对四届市委第一轮至第四轮已巡察的部分部门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部门单位、市委巡察办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被巡察部门单位

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酒泉市人防办、金塔县人防办、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酒泉师范附属小学。

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玉门市人防办、敦煌市人防办、酒泉体校、玉门油田第一中学。

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酒泉师范,对市委党校、市司法局进行“回头看”。

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水务局、市统计局、酒泉卫校,对市交通运输局、市代建办进行“回头看”。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部门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进行“回头看”。

市委第六巡察组督查单位:四届市委第一轮至第四轮已巡察的部分部门单位。

二、反映问题渠道

1.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子邮箱、邮政信箱、信访意见箱受理信访反映。电子邮箱:jqswxcb@126.com;邮政信箱:酒泉市新城区综合办公楼1317室,邮编:735000;信访意见箱设在酒泉市新城区广场西路市直机关综合办公楼门口。

2.市委巡察组在被巡察部门单位设立信访室、信访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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