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二期3万t/a萤石精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酒泉日报 2019-06-10 01:55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二期3万t/a萤石精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从事萤石矿及销售为主的矿产品加工。2013年,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在金塔县北河湾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了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一期1.5万t/a萤石精粉项目。结合市场形势,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850万元在原厂区矿建二期工程,即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二期3万t/a萤石精粉项目,本项目扩建年产萤石精粉3万t的生产线一条,选矿工艺采用浮选工艺(原矿破碎→球磨→浮选→脱水→尾矿干排);配套建设占地面积136800m2的尾矿库一座。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环保之家论坛(http://www.ep-hom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6693);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拟建地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环保之家论坛(http://www.ep-hom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6693)。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和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酒泉市金塔县北河湾工业园区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陶宣霖

联系电话:15039196959

邮箱:1368937893@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SOHO2522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13919986176

邮箱:981134058@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方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金塔县首佳矿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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