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酒泉日报 2018-06-06 09:14 大字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酒泉市环保系统进一步加强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超标排放污染物、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现将部分典型环境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一、甘肃宜鑫路政建设有限公司未验先投案

环境违法单位:甘肃宜鑫路政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执法单位:肃州区环境保护局

案情简介:2017年7月,肃州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甘肃宜鑫路政建设有限公司在酒泉工业园区南园建设的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配套完善,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擅自生产。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17年7月24日,肃州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未验先投”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17年10月14日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向甘肃宜鑫路政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肃环罚字〔2017〕21号),处以罚款人民币22341元,并责令甘肃宜鑫路政建设有限公司停止生产。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二、甘肃酒泉百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

环境违法单位:甘肃酒泉百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环境执法单位:肃州区环境保护局

案情简介:2018年3月,肃州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甘肃酒泉百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在肃州区银达镇照壁山以南建设的百立通用机场建设项目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2018年3月19日,肃州区环保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3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向甘肃酒泉百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肃环罚字〔2018〕4号),罚款人民币144428元,并责令甘肃酒泉百立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项目建设。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

三、玉门奥亿煤业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案

环境违法单位:玉门奥亿煤业有限公司

环境执法单位:玉门市环境保护局

案情简介:2018年5月10日,玉门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玉门市奥义煤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煤炭筛选、破碎项目,煤炭料堆未进行密闭,装卸物料未进行喷淋,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煤尘污染大气。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相关规定。针对以上环境违法行为,玉门市环保局于2018年5月11日对该煤炭筛选、破碎项目的煤炭破碎机予以查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人民币289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四、金塔县浩德矿业有限公司查封扣押案

环境违法单位:金塔县浩德矿业有限公司

环境执法单位:金塔县环境保护局

案情简介:2018年4月10日,金塔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金塔县浩德矿业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进行环保竣工验收、违法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金塔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金环责改字〔2018〕15号),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或使用。并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款之相关规定,对该企业浮选车间生产电源、输送皮带进行了就地查封,查封期限为30天(4月10日—5月9日)。目前,该企业停产,正在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环保设施。

新闻推荐

全面提升东三县旅游业整体发展水平 推进东三县旅游一体化发展协调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杨中恺)6月5日召开的推进东三县(市、区)旅游一体化发展协调会议,对东三县旅游一体化发展2018年重点推进工作...

金塔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金塔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