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宏艺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文件要求,现对“甘肃宏艺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甘肃宏艺科技有限公司4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66666.67m2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2573.04万元
建设地点:酒泉市瓜州县柳沟煤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以废矿物油为原料,经过精馏等过程生产6000t/a轻油、24000t/a基础油、10000t/a渣油等。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包括生产车间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辅助工程包括办公楼、化验室及其他辅助设施的构建物,贮运工程包括原料及产品储存设施,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和噪声的治理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甘肃宏艺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范总
3.联系电话:15379805666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人:李素芳
3.联系电话:1539066381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进一步进行环境影响分析和预测;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得出结论,完成环评报告书编制。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七、有效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连续10个工作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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