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五年工作亮点评述 【筑梦新时代 开启新征程】 “三个穷尽”提高控告申诉检察质效
瓜州县76岁高龄的王大爷,为儿子被伤害一案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在酒泉市检察院维持县院不起诉决定后,老爷子准备赴省申诉。瓜州县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联系省检察院,让老爷子通过远程视频反映问题。“不用花钱、不用跑路,就像在跟前说话一样,这样办事还真方便。”在视频接访完后,老爷子高兴地说。
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打造信、访、网、电和远程视频接访“五位一体”的接访平台,畅通信访渠道,共接待来信来访25000余件,均依法妥善处理。
“控申检察人员对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要做到‘穷尽法律程序、穷尽检察职责、穷尽检察人员诚心\’。”2015年8月,甘肃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在全省高级检察官研讨班上,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自此,全省检察机关把“三个穷尽”作为服务群众的基本遵循和最低要求,合法合理合情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最大限度防止信访案件在检察环节发酵、发展。
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全省检察机关对近三年办理的2104件刑事申诉案件逐一进行自查,分析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由于执法过错、执法瑕疵而导致申诉的原因及对策,做到问题解决、责任追究、困难帮扶、思想疏导“四到位”,力争使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得到公正处理。
“用真心换取当事人的理解,用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用责任心破解信访难题。”省检察院控申处负责人介绍,“我们坚持把释法析理贯穿于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的全过程,使申诉人能够理解作出审查结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消除认识上的误区,解开‘心结\’。”
为积极推行和落实不立案、撤案、不批捕、不起诉、不予抗诉、不予纠正和不予赔偿说理制度,省检察院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内部协作办法》,在检察机关内部建立控申与公诉、侦监等主要业务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有效解决了“做信访接待的不了解案件,了解案件的不参与信访接待”的问题。通过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由办案检察官耐心向当事人说明作出处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第一时间解答和处理好群众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
为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省检察院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制度,聘请优秀律师驻院常年参与接待来访群众;积极推行公开审查、听证、答复等工作模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力求在法治轨道解决群众诉求,提高处理答复公信度。为妥善解决信访案件管辖等问题,省检察院还与省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出台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意见。
近年来,全省有18个院的信访接待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文明接待室”称号,有50个院的信访接待室被评为省级“文明接待室”。
(南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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