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落下 利剑扫黑 酒泉胡某等涉黑案审判纪实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朱婕
“现在宣判……被告人胡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发展过程中起决定作用,是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系主犯,按照其组织实施的全部犯罪定罪,数罪并罚后,被告人胡某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9年5月31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对胡某等34人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胡某等34人涉黑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挪用公款等15项罪名。
充足细致的庭前准备
2018年1月,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展开。
酒泉市迅速展开了一场雷霆万钧的扫黑除恶行动。在行动中,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垄断沙石料行业经营、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的敦煌市七里镇胡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为最先被揪出的涉黑集团。2018年6月,胡某等人涉黑案件顺利侦破,并移交检察机关。同年11月,该案由肃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正式进入审理程序。
“案件送过来的时候材料特别多,感觉压力很大,法官在审理前所要查阅的案卷就装了几十箱,卷宗数有204本之多,办案人员都是加班加点阅卷。”肃州区法院副院长张兴设介绍说。
由于该案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案情错综复杂,社会关注度高,从一开始,该案就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作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国22件涉黑案件之一,从严从快又依法公正审理该案,对酒泉市上下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义重大。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市区两级法院成立了专门的案件审理领导小组,负责在庭审中的组织协调、人员安排、警力部署、车辆保证、后勤保障、宣传报道等工作。
“这个案件让我经历了工作之后的四个之最:庭审时间最长,长达7天;涉案人数最多,多达34个人;涉嫌罪名最多,涉及15项罪名;判决书的页数最多,长达226页。”肃州区法院法官刘美玲说。
开庭审理是当事人行使诉权进行诉讼活动和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进行审判活动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为了严格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肃州区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12名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提供辩护,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调抽调警力、医护、消防、电力人员共计122人,为维护庭审秩序、法庭外围及人员安全提供全面保障。同时,为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由肃州区人民法院主管刑事的副院长张兴设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副庭长张晓霞、法官刘美玲及4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审理之初,肃州区法院做了详细的预案,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按照公诉机关指控的15项罪名,对34名被告人进行了分组。为了确保法庭集中审理,在开庭之前,肃州区法院组织公诉人、人民陪审员、辩护律师及部分被告人先后召开了4次庭前会议,核实被告人身份,对庭审中涉及的回避、非法证据排除,举证质证顺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确定庭审焦点问题,同时要求控方制作证据展示PPT,组织庭前演练。
得力全面的庭审保障
2019年1月18日凌晨6时,酒泉市中院和肃州区法院的近50名司法警察已经集结完毕,整装待发,去执行一项重要的押解任务。为了确保犯罪嫌疑人顺利到庭,此次押解任务,两级法院共动用了法警、公安民警和交警等100多名警力进行保障。
当天上午9时,酒泉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代表、政法机关干警和被告人家属等近200名旁听人员陆续到庭,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胡某等涉黑案件,由肃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包括取保候审的11人在内,该案的34名被告人悉数到庭,接受法律的庄严审判。
胡某等涉黑案从1月18日开庭审理,按照一罪一审、一证一质的方式,到1月24日庭审结束,历时7天。
“每天工作10个小时,7天就是70个小时,这70个小时对合议庭成员的要求是,要坐得端正,仪表要大方,话语也要到位,不能有出格的行为,对我们办案人来讲也是一个很严峻的考验。”刘美玲说。
法庭是一个讲法讲理的地方。庭审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诉讼各方的诉讼权利,法官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确保案件公正裁判。
严格公正的依法判决
随着庭审的结束,面对如此多的罪名指控和涉案人员,如何定罪量刑,迅速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
为了严格依法判决,肃州区法院先后组织了集中阅卷和多次案件合议,对如何认定犯罪事实反复讨论,严格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对控辩双方向法庭提交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逐件梳理,并逐一审查其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为犯罪事实的认定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为确保裁判文书文字、表述无误,肃州区法院抽调多名干警组成工作小组,历时10天,加班加点,反复斟酌校对文书内容,最终形成了长达12万余字的判决书。
“前后仅判决的修改可能就修改了十几稿,我们每天晚上都工作到凌晨,中午取消了休息,双休日也是不停地连轴转。”肃州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张晓霞说。
5月31日,肃州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对胡某等34人涉黑案进行宣判。该案的依法审理判决,是酒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一次重要的阶段性胜利,预示着全市上下向黑恶势力宣战正在向纵深推进。宣判后,部分被告人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对该案进行二审,等待他们的,将是又一次公正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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