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嘉峪关日报 2018-06-28 15:54 大字

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规避执行,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下列被执行人发出悬赏公告如下:

(一)

被执行人张成跃,男,汉族

1952年9月27日出生

嘉峪关市和畅园A7-1-302室

玉门鹏程农牧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412924195209271313

未履行标的金额39043元

举报电话:(固话)0937-6302303

(手机)18909477767

(二)

被执行人张海岩,男,汉族

1970年12月13日出生

住敦煌市沙洲镇北台巷10-3-7号

身份证号:622103197012136014

未履行标的金额796284元

举报电话:(固话)0937-6302316

(手机) 18909478168

凡向本院提供以上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被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的,悬赏奖励人民币1000元,提供以上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悬赏金额为举报财产变现款的5%。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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