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投2820万元支持甘肃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祁玉洁)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制订了《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提出,甘肃省利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820万元,在永昌县、渭源县、灵台县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
据了解,今年1-11月,甘肃省将在永昌县、渭源县、灵台县3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因地制宜推进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
在秸秆饲料化方面重点支持企业新建、改扩建秸秆处理设施设备,购置收储运机械等;秸秆燃料化方面重点支持企业新建秸秆成型燃料生产线,购置秸秆打捆机、粉碎机等设备,配套户用生物质炉具;提升已建规模化沼气工程生产能力,开展秸秆沼气利用示范;秸秆肥料化方面将重点支持企业新建秸秆肥料化处理中心、有机肥生产线,配套建设堆储、发酵、生产车间等基础设施,购置粉碎机、装载机等配套设备;秸秆收储运体系重点支持秸秆收储运中心和收储点建设,配套购置秸秆打捆机、翻抛机、粉碎机等设备,建立秸秆收储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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