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喇叭泉林场林地三年期租赁权拍卖公告

金昌日报 2019-03-20 09:09 大字

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标的位于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具体如下(表格附后):

二、拍卖时间:2019年3月27日10:00(星期三)

三、拍卖地点:金昌市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场部二楼会议室

四、竞买登记及相关事项: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法人单位、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2.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持有效证件(委托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到武威市凉州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也可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永昌县喇叭泉林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向以下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17时),取得竞买资格。

3.拍卖标的以实际现状为准。

4.有意竞买者自公告之日起自行勘查、了解拍卖标的的详细情况。

五、特别说明:

1.租赁经营者需承担林地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规划造林、苗木补栽补植,开沟、造林,除草、防虫,使用的农药化肥,生产物资费等)。

2.租赁林地所产生的各类果品销售受益权归租赁经营者所有。

3.租赁经营者不能随意更换租赁林地栽植区内现有树种,必须保证现有树种生长旺盛,若发生经济林苗木死亡或严重衰弱,每株处罚林木损失款60元,情节严重者,永昌县喇叭泉林场有权单方面终止《林地租赁合同》。

4.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5.原承租人在林地租赁期内,自育云杉、复叶戚、国槐等苗木89亩(约7.2万株),按照喇叭泉林场林地租赁要求,意向竞买人在报名之前须前往标的所在地自行了解租赁林地苗木现状、苗木认购及承担相关费用事宜。

6.三年租赁期结束后,承租人必须自行销售处置完所有苗木,若销售不完的苗木视为放弃,苗木所有权、经营权均归林场所有。

具体事项详见《永昌县喇叭泉林场林地三年期租赁权拍卖文件》。

六、联系地址:武威市凉州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联系电话:

陆经理 18209350555

秦经理 18609353132

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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