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省级示范社

金昌日报 2019-01-07 10:21 大字

本报讯(实习记者王玉龙)记者近日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在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有关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基础上,经省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和网络公示,金昌市12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2018年(第四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这12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是,永昌县鑫茂源农牧林专业合作社、海英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欣盛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丰泽园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冠龙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百顺和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聚森源农林农民专业合作社、元兴伟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金昌市天成耕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双新顺风节水农民专业合作社、顺旺达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龙盛源辣椒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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