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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扣车实不该 返还车辆还赔钱 永昌县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扣押车辆案件

金昌日报 2017-08-31 09:54 大字

本报讯近日,永昌县法院受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韩某某返还田某某被扣押的四轮拖拉机等车辆,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2000余元。

2017年4月,田某某受一公司雇佣,在拆除位于某乡镇地段上的废旧大棚时,与韩某某发生争执。韩某某用自己的车辆堵住田某某雇佣的四轮拖拉机的去路,阻挠其干活。当晚,韩某某又将被堵车辆开到自己的场子里停放,拒不返还。田某某无奈向法院起诉。案件在审理中,韩某某认可田某某雇佣车辆的事实,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返还了被扣车辆,但车辆已被其扣押达两月有余。法院因此依法作出了以上判决。(杨宝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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