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率先完成省市两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 最低标准提高至133元
本报讯 2021年,省、市政府均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让广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金昌市各级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坚持早动员、早谋划、早安排,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协调财政筹措资金,率先完成省、市两级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0件为民实事方案的通知》和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政府8件和市政府10件为民办实事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金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到20元,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从原每人每月5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元。这样金昌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33元,截至目前,共为41296人发放养老金692.54万元,其中补发1—4月提标养老金170.1万元,切实做到了不漏发、不错发,应发尽发。
(谢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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