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四类”药品销售审核登记制度
本报讯 近期,国内多地本土疫情散发,“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不断增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金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指导金川区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四类”(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销售审核登记制度。
目前“四类”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销售,对“四类”药品销售流向进行实名登记,包括销售日期、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址等详细信息,做到药品销售流向可查、信息可追。 (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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