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知识问答

金昌日报 2020-07-24 09:31 大字

31.如何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组、村、乡(镇)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应含有“经济合作”(“经济联合”)或“股份经济合作”字样,且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组、村、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可以分别称为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经济联合总社,或者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总社。仅有独立核算的村级组织的,名称可以称为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

3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责有哪些?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到相关部门办理公章刻制和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开展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活动。

33.村党组织、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开展工作;村委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开展经济活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支持和配合村委会工作,参与农村社区建设,为农村社区事业发展提供物质和经费支持。

3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结构如何设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成员(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大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常设机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成员(股东)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监督机构。

金昌市农业农村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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