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金昌市金川区市容和环境卫生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金昌日报 2020-04-26 11:22 大字

为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对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金昌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金昌市金川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现场听证方式。

二、听证会时间

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12:00

三、听证会地点

金川区会议中心第六会议室

四、听证事项

主要听取社会各方面对《金昌市金川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的意见建议。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

听证代表共27人,由以下类别组成并产生:

1.市民代表6人,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若申请人数不足,则由金川区选择社区居民代表补足人数;

2.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由区人大、区政协各推荐1名代表;

3.专家代表19人,由区人大法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司法局、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金川分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卫局、区城区绿化管理所、区“紫金花城”景区管理处、区房管所、宜方达物业各推荐1名代表。

4.以上推荐代表人员由各负责单位于5月18日前以书面方式向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同时领取征求意见稿文本),市民个人申请作为听证代表的,可电话或邮件向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报名作为听证代表的,需要提供以下真实信息:

(一)姓名;

(二)工作单位;

(三)身份证号(参会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

(四)联系电话。

六、联系方式

电话:0935—8213788

传真:0935—8213505

邮箱:459984807@qq.com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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