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法院公布2020年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名个人和8家企业被予以信用惩戒

金昌日报 2020-03-27 10:58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玉龙)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弘扬社会诚信风气,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金川区人民法院近期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了2020年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有44名个人和8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被予以信用惩戒。

据了解,失信人员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位、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高消费行为;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购买非经营性必须车辆,不得旅游、度假,不得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限制担任金融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诚信系统记录等方面进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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