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公告

金昌日报 2020-01-22 11:59 大字

喻兰:

本院受理原告芦斌诉被告喻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甘0302民初35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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