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 一座以文明铸就的城市 金昌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综述

金昌日报 2019-09-05 11:28 大字

本报记者 陈建中

文明,城市的底色;文明,城市进步的标志;文明,城市发展的灵魂。

西部花城,镍都金昌。2015年2月,金昌市在全国地级城市中以第10名的成绩获评“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后,“全国文明城市”成为金昌最具分量的金字招牌。

2018年2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在金昌第二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后指出:“金昌是甘肃第一个全国文明城市,要更好地发展,让城市有朝气,让群众生活更舒适。”

近年来,在持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道路上,金昌自加压力、砥砺前行,不断丰富文明城市的色彩与内涵。

锲而不舍 努力追求文明创建新高度

“要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带领群众在广泛参与文明、体验文明、创建文明的过程中获得幸福;要聚焦新目标,不断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化……”市委书记王建太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018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起始之年。是年4月,在市文明委全体会议暨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会议上,履新不久的市委书记王建太要求全市上下拿出久久为功的拼劲韧劲,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拓展创建领域;下足绣花功夫,进一步提升宜居品质;抓好巩固提升,进一步深化常态长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创新是文明城市创建的源头活水。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金昌市将改革创新视为精神文明创建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并不断付诸实践,确保创建工作常态长效、常抓常新。

——优化组织领导机制。市上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全面部署和协调督导创建工作。在保障人、财、物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金昌市文明单位(集体)动态管理办法》和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管理办法》,以市政府令的形式,相继发布了志愿服务、文明餐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等管理办法,使创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市上每年都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县、区和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市上主要领导与相关部门、单位签订创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照《金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考评奖惩办法》考评奖惩,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环相扣的责任链,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完善常态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了《金昌市常态化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方案》《金昌市关于巩固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方案,通过制度建设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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